机关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按照院发[2013]44号文件部署的工作进度安排,评建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7月30日前各部门应当将评估材料初步归档,提交本部门近三年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
为了推进“评建”工作进度,进一步增强“评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评建办对各部门准备的评估材料和近三年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提出以下要求:
1.归档的评估材料必须按统一模板制作,按学院任务分解表编号对号整理,避免所整理档案不合格,造成浪费。
2.近三年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依据本部门所整理资料撰写,以部门档案为依据,突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数据详实可靠,字数不得超过3500字)。
3.7月30日前必须将本部门自评报告电子版提交评建办何锐老师处 (QQ:369002260)。